当前位置:首页 > 后期处理 > 正文

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故后期处理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事故后期处理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交通事故同责保险公司赔完后需要跟对方签协议吗?
  2.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多久就不能起诉了?

交通事故同责保险公司赔完后需要对方签协议吗?

交通事故的理赔一般程序是:报案、确定责任、定损(有人伤亡要就医发票或司法鉴定书等)、签订赔偿协议、保险赔偿。事故双方没有要求签订协议。  交通事故出险理赔流程:  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事故,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  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双方车辆均在当地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小、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责任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此类事故报警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为您查勘并确定损失金额,有人伤的案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特别提醒:在出险后未及时报警、报案与对方私下解决事故(俗称“私了”),如果“私了”,在后期很难得到保险理赔,给被保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应注意如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承保,需将交通事故材料原件先交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取其加盖理赔专用章的复印件后,再交予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多久就不能***了?


1.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签订后,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和解后,就不能再***了。
2. 因为和解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签订,就代表着双方已经解决了***,达成了和解,法律上不允许再次***。
3. 如果双方在签订和解协议书前已经提起了诉讼,那么需要在***撤诉后才能签订和解协议书。
此外,如果和解协议书中有违法情况,也可以向***提***讼。

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参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三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故后期处理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故后期处理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事故后期处理协议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