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并商誉后期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并商誉后期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向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它是在企业合并时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商誉。
对商誉在入账后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三种:
一是将商誉立即注销,即在合并曰将商誉入账后,随即冲销合并企业当期收盖或留存收益。
二是对商誉进行价值减损评价。
1、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形成商誉时:
借: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
商誉
贷:相关负债科目(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
相关科目(合并成本)
企业合并商誉计算公式:
合并商誉=投资成本-净资产公允价值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企业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于已经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无论是否存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每年都应当通过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除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其它商誉属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用直线法摊销。 所得税法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反向购买中商誉的计算比较特殊,不管法律上母公司取得了法律上子公司多少比例的股权,计算合并商誉的时候都是***定法律上子公司取得法律上母公司全部比例的股权,即100%。这是反向购买独有的特点。你要为什么,这就是会计准则的规定!实际上国际上主要三种方法来计算这种合并成本,我国***用的是模拟增发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并商誉后期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并商誉后期处理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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