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后期补税怎么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后期补税怎么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一直是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税务机关在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上不断提升了信息化监控水平,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这些对极少数有规避和偷逃国家税款的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起到了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
2.是否存在高收入人群补税问题,关键看税务机关税源监控分析发现的高净值高收入人群涉税风险问题多不多 ,发现的多,自然补缴税款的多 ,否则就会少。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一般不会出现年底专门针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集中补缴税款的情况。
3.无论是普通工资薪金阶层,还是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了,就没有关注是否后期会补税的问题。只要不是故意偷逃国家税款,一些小的申报差错即使出现,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主动更正申报补税都不会有什么大的风险。
一、什么是失控***?
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或丢失空白专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含走逃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
二、收到失控***怎么处理?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纳税人应将已抵扣进项税税额做转出处理。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三、失控的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成本吗?
有争议。理论上失控的增值税专票税务机关要收缴。收缴后,企业没有凭证自然就不可能作为成本。在没有收缴的情况下,企业发生的是真实业务,应当是可以作为成本的。
一般纳税人取得失控***要做进项税转出,相应的,税局会要求企业补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当然还要有滞纳金的。
如果你能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话,并取得对方税局的业务真实证明,此***你可以做成本,否则补交企业所得税
首先确认取得的失控***是增值税专用***还是增值税普通***。
增值税处理办法
1、增值税专用***
若是当月取得的专用***,只需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如果是以前期间的会比较麻烦。需要回到以前期间修改增值税申报表,做进项税额转出,若当期有留抵税额也会对后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有影响需要调整。调整完后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2、增值税普通***(可以减免的除外)
若失控***是增值税普通***,则对增值税没有影响。
企业所得税
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对企业所得税都会有影响。当期取得的,在当期扣减费用即可。若是以前年度的需要返回以前年度调整。
个人所得税应补税额:少交个人所得税的个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多交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余额为正值的时候,是需要补缴的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应补(退)税额,可以理解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后期补税怎么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后期补税怎么处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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